庆油院发﹝2006﹞5号(2016年12月修订)
为了充分利用实验教学资源,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给学生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创造条件,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空间,进一步推进实验室开放,结合我校开放实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和条件
(一)实验室开放的主要形式
实验室开放形式采取以学生为主体,结合教学内容和实验室自身的特点,根据学生的需要,灵活确定开放形式。学校鼓励实验室开放形式多种多样。
1.教师课题引导型:根据实验室条件,指导教师结合科研实践,设置具有一定研究意义的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指导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研活动。
2.实验室课题引导型:实验技术人员定期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开放实验课题、实验仪器设备操作演示等,学生根据自己的专长、兴趣爱好、课余时间等预约选做实验。
3.学生课题引导型:学生自行拟定实验课题或研究课题,结合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现有条件开展各类学科竞赛、小发明、小制作、论文、专利等实验活动。
(二)实验室开放的条件
为保证实验室开放的效果,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以上各类形式的实验室开放,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内容的前瞻性:实验室开放内容必须是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是实验教学计划的延续和提高,不得将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内容列入实验室开放范围。
2.项目的自主性:实验室开放项目是指导教师、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愿申请、选做的项目形式。
3.教师的专业性:实验室开放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初级职称教师开设实验室开放项目,应有高级职称教师指导。
二、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及实施
1.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归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学院和实验中心(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学生个人或社团组织、兴趣小组利用课余时间(假期)进入开放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须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向实验室直接提出申请,设计好具体的实验方案,经实验中心(室)、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3.各开放实验室必须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验指导教师、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活动,并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对实验项目的创新点、实验数据采集记录、实验操作过程、实验结果、收获与体会等进行认真总结。实验报告应由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签字,作为对开放实验室进行考核的依据。
5.实验中心(室)应做好师生及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激励措施
1.对参加开放实验中表现突出的或取得具有独创性成果的学生,经指导教师推荐,可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奖励。
2.鼓励各学院实验中心(室)对本科生开放,对开放实验室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3.将实验室开放纳入学院目标管理和教学评估的范畴,把实验室开放工作水平作为学院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附则
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实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