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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东北石油大学实验室安全守则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6日 作者:东北石油大学 浏览:

东北石油大学实验室安全守则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相应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公示。实验室应实行安全值班制度、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安全定期教育制度。

三、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东北石油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四、实验室应将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教育列为实验课内容,由教师向学生讲解后,方可进行实验。

五、实验室所用特种设备应要建立使用、维修、保养登记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六、实验室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需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七、实验室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及私自使用电热器,禁止超负荷用电,确保安全用电。下班时,实验室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并关好门窗。

八、实验室内严禁烹调食物和吸烟,做好防火工作与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九、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应及时如实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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